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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XX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韦荣奎律师有力辩护,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彭XX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予起诉。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8日
来源: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Tags: 认定,公安机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罪,辩护 http://www.nnzwfz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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