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刑事法规刑事诉讼罪罚轻重犯罪状态刑事证据刑罚分类 强制执行刑事案例刑辩指南自首知识罪名分析刑事文书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
没收财产能单独适用么添加时间:2013年12月6日
来源: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wfzls.com/
我使用的《刑法学》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马克昌教授主编的,03版。
在第十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的第三节“附加刑”中对于没收财产提到:是我国附加刑中唯一不能单独适用的刑种。 但是其他的资料好象又都说每收财产能单独适用,请问到底能么? 谢谢了~! 刑法》第34条明确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由法律明文规定所知,没收财产是完全可以独立适用的,该书作者的提法并无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