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刑事法规刑事诉讼罪罚轻重犯罪状态刑事证据刑罚分类强制执行刑事案例刑辩指南 自首知识罪名分析刑事文书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
侦查终结的程序添加时间:2013年12月28日
来源: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wfzls.com/
制作侦查终结报告并报批。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支队级以上边防部门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