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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添加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来源: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wfzls.com/
一审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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