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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女生厕所内遭猥亵被杀案尘埃落定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来源: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wfzls.com/
    >>调查:虐杀少女案凶犯被判死缓 法院称重判会打击自首者

 



  东莞1月7日电 见习记者章宁旦 于飞 被社会广泛关注的东莞理工学院男生在该校女厕所内猥亵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凶手敖翔的死缓复核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核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一审对敖翔作出的死缓判决。

  据介绍,2011年11月21日早上8时25分许。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小米独自一人进入在教学楼女厕所,该校在校大四男生敖翔遂尾随入内并将厕所门反锁,在蹲位门口埋伏。当小米上完厕所从蹲位出来,敖翔即持刀勒住她颈部,推入蹲位内,对她实施猥亵。后来小米趁敖不备夺过刀具,奋力冲出厕所的蹲位,敖将她拉扯摔在地上。接着,敖先后将小米的头部、脸部往地上撞击,还用双手掐颈部数分钟致小米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米系被他人捂嘴、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1年11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敖翔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

  东莞中院审理后认定,在小米被害的前一天,被告人敖翔曾对同为该校女生的被害人周某实施过强制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敖翔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还在强制猥亵妇女的过程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应予数罪并罚,论罪当处死刑,鉴于敖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对敖翔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据此,2012年5月15日,东莞中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凶手敖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承担民事赔偿50余万元。

  宣判后,敖翔表示服判,不提出上诉。但是,由于对判决结果不满,小米家属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同时,网络上也掀起了对案件的讨论。小米家属制作的视频、照片被大量转发。看着照片上青春可爱的小米,许多网友对少女生命的消逝表示痛惜,对案犯表示强烈谴责,也对案件的判决提出了种种质疑,称之为广东版“药家鑫”案。

  此后,东莞市检察院并没有就一审判决提出抗诉。针对一审的死缓判决,东莞中院依法报送广东高院核准。

  广东高院复核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核准被告人敖翔的死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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