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刑事法规刑事诉讼罪罚轻重犯罪状态刑事证据刑罚分类强制执行刑事案例刑辩指南自首知识罪名分析刑事文书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
女子赤脚攀爬盗窃 因入室盗窃或被从重处罚添加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wfzls.com/
女子赤脚攀爬盗窃 女子赤脚攀爬7楼打着赤脚,攀墙入室疯狂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因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到案后韦某自称从小生活在山区,擅长攀岩越壁。 “叮叮”,2016年12月6日一早,连续几声手机短信声把市民吴先生从睡梦中吵醒。他起身点开一看,一连串竟都是自己银行卡的取现信息。“一大早人都没出门,几张卡里3万多怎么会就被取走” 吴先生立即走出卧室,发现家中客厅已被人翻动过,从客厅到阳台随地散落着他的背包、挎包、皮夹,其中的个人证件、银行卡等已经被偷走。他赶紧拨打110报警。 接报后,上海杨浦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会同辖区五角场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 侦查员发现当日凌晨,吴先生居住的学府街某高层社区共有三户居民被盗。因居住楼层较高,这几户居民夜间就没有关闭家中的阳台窗户,为小偷攀爬外墙入室提供了可乘之机。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线索,侦查员很快就在吉浦路一银行网点发现了窃贼的踪迹。银行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日凌晨,一穿着连帽衫的青年曾在银行ATM取款机处使用多张银行卡取款。在取款前,其还拿出一张卡片不时与银行卡进行比对。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原来取款过程中这名青年手持的卡片为吴先生的驾驶证,上面有其身份信息。而吴先生将自己的生日设置为银行卡密码,一番尝试下,掌握吴先生个人信息的小偷就顺利完成了“解码”。 嫌疑人得手后从五角场出发、一路途经虹口、黄浦等多个区域,最后流窜至静安区太阳山路附近。最终,侦查员在太阳山路一出租屋内发现了窃贼踪迹,确认其为来沪人员韦某,且其已离开上海潜逃至重庆。而让人有些出乎意料的是,韦某是一名二十来岁的女青年。 日前,在重庆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成功在当地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抓获,当场查获被盗银行卡2张。经审讯,韦某如实供述了攀爬高层住宅外墙上楼,并利用居民未关阳台窗户入室行窃的犯罪事实,案值三万余元。韦某自称从小生活在外地山区,擅长攀岩越壁。而为方便攀爬,其在作案过程中通常打着赤脚。 目前,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新华网) 入室盗窃或被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