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刑事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刑事法规刑事诉讼罪罚轻重犯罪状态刑事证据刑罚分类强制执行
刑事案例
刑辩指南自首知识罪名分析刑事文书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案例

黑车司机将女孩载到偏僻处奸杀 一审获死刑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2日   来源: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wfzls.com/
黑车司机马长财在拉活时,看到乘客是单身女孩,去的地方又途经偏僻之处时,就趁机行凶。记者今天获悉,马长财因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而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

马长财今年43岁,他这一辈子曾数次犯案而服刑。早在1985年时,他就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天;198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988年底又因耍流氓被行政拘留5天;1989年因犯盗窃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11年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天。

2011年9月17日3时许,马长财驾驶其白色起亚牌千里马型轿车搭载醉酒的李某(女,殁年26岁)。后马长财驾车行至北京市延庆县一废料沙场附近时,停车并对李某进行殴打,并扼压李的颈部,致李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马长财将尸体掩埋。

此外,马长财于2011年9月3日1时许,驾驶其白色起亚牌千里马型轿车搭载侯某,后马长财将车停在偏僻路段,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与侯某发生性关系。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马长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